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源起

稍微計算了一下,彈指間飛快的過了不惑之年呢。

想來投身法律業也已經十多年了,當年一退伍就傻傻的進入企業工作,並沒有甚麼特別之處,後來到了外商電子業,才知道自己的英文有多爛,更別提要看英文合約跟改英文合約這種不可能的任務了!

只記得第一份英文合約拿到手的時候,資深的AMY姐半喘氣的問我說:多久可以回覆給我?

我很認真又很沒膽的說:兩個星期....

結果AMY差點就昏倒在我桌前,還用半個辦公室都聽的到的聲音說:甚麼,居然要那麼久!!我以為一小時耶...

於是我那士可殺不可辱臥薪嘗膽懸樑刺股的英文提升大作戰就這樣開始...

AMY姐的教誨一下子也過去十幾年了,事務所的律師們、研究所的學弟妹,也都曾鼓勵我把自己的經驗寫下來,原本自己是異想天開的準備編成一本書的,但認真的籌備了一陣子之後,發現自己其實也只是個挺普通的人,所以就用殘餘的一點點勇氣,把自己在法律和英文間的纏鬥過程和經驗寫下來供大家取笑,希望看到的人會給予一點小小的同情,同時也希望能有高人多多給予建議。

同文館是清代創立的一個機構,主要是學習外文,並以英文為主。據說滿清末年與外國簽訂條約,要在簽約三年之後才能附上中文版本,也就是說滿清官員在簽約後,三年內都不會知道自己到底簽了甚麼,要到三年之後才會發現真相。這對滿清來說當然非常不利,因此創立同文館的主要目的,就是免受欺蒙,在簽約時可以知道自己到底簽了甚麼。同文館一開始的創立目的跟法律就很有關係,最初又以英文為主,跟我想寫的內容一致,所以就把這裡命名為法律同文館,寫一些跟法律英文、合約還有翻譯有關的事情,還請各位客官多多捧場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完美,永遠都只是相對的(一)

這個標題用在任何一件事情上,都是正確的,甚至寫愛情小說都可以。 這代表什麼? 代表標題的這一句話,符合絕大多數人的認知,甚至可以當成常識來看待。 但是,這句話也是孫悟空頭上的金箍,女王頭上的王冠,避免合約女王隨便發功,走火入魔。 在先前的文章中...